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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上的1%法则
发表于376 天前 SEO, 互联网资讯 暂无评论

 

一个经验法则正在逐渐成型,那就是如果在网上有100个人,只有1一个人会创造内容,10个人会与其互动(评论或者提供改进意见)而其他89个人仅仅是浏览

这是一个迷因现象从Youtube统计出来的,仅仅在18个月之内已经扩散到了从零到60%的在线视频观看。

数据显示:以每月2000万用户计算每一天有1亿的下载量而上传量只有65,000。——Antony mAyfield 指出这相当于1,538个下载中只有一个上传。

 

这造成了“创造内容者:内容消费者”的比例仅为0.5%,而且这还才刚刚开始;不是所有人都用YouTube(而且下载确实比上传要容易得多,因为每个网站都能连个youTube的链接)。

想想看,其他的由用户产生内容的社群网站也有类似的统计数据,根据Church的消费者博客 (http://customerevangelists.typepad.com/blog/ )显示维基百科中50%的内容是由0.7%的用户提供的,而超过70%的文章是由1.8%的用户撰写的。

之前人们认为80%的内容是由20%的用户制造的,但是新的数据趋势已经明确地告诉了那些Web 2.0的团队应该如何思考了。比如,一个十分依赖客户提供内容和互动的网站会发现10个人里有9个都是打酱油的。

二月份,Yahoo的Bradley Horowitz 在他的博客 (www.elatable.com/blog/?p=5 )中指出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Yahoo身上:在Yahoo社群中的讨论区列表中显示,“1%的用户会创建一个群;10%的用户会积极在群中讨论,也会自己实实在在写点内容,无论是自己起个头,或者顺别人的头说说;但是100%的用户都能从中获益。”

那么,结论是什么呢?这个你可不能期待网络给你答案。当然,套用《梦幻之地》(一部美国电影)的话说,如果你建了个地儿,人们就会来的。可是问题是,同现实生活中类似,到哪去找这些先驱者呢?


转自:http://article.yeeyan.org/view/138436/19223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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